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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草学会青年托举工程遴选程序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1日 来源:中国草学会

中国草学会青年托举工程遴选程序

      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遴选专家组。

      二、发布遴选通知。利用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向分支机构和团体会员单位等发布遴选通知信息。

      三、接收材料。本会接收分支机构及团体会员的推荐,收集青年人才申报资料。

      四、资格审查。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平字2023〕56号)文件和学会发布的通知要求,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申报人选获得遴选评议资格。

      五、制定并公布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在遴选评议会议召开前,正式对外公布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

      六、遴选评议。严格按照遴选办法和遴选程序,精心组织召开遴选评议会议。遴选专家组通过打分、投票等方式确定被托举人推荐人选。

      七、信息公示。

      (1)被托举人推荐人选的有关信息(包括人选姓名、年龄、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对应的推荐专家或机构),遴选专家信息(包括姓名、研究领域、工作单位)在学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报中国科协审核确认。

      (2)经中国科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被托举人,颁发入选证书。

      八、签订协议。被托举人确定后,学会发布公告,公布最终入选被托举人选,并与被托举人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